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保(植检、农技)站(总站,中心),天津市、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西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技推广总站,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要求,切实做好粮食及油料作物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工作,我中心组织制定了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玉米褪绿斑驳病毒病、马铃薯金线虫和大豆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努力遏制疫情扩散为害,保障粮油作物生产安全。
全国农技中心
2022年3月11日
水稻细菌性条斑病防控技术方案
水稻细菌性条斑病菌是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病菌主要为害水稻叶片,影响抽穗灌浆,导致秕粒增多,发病区一般产量损失10%—20%,严重可达40%。带菌种子和稻草等物品调运是病菌远距离传播的主要途径,农事操作和雨水飞溅也可造成田间扩散。目前,该病菌已在江南、华南、长江中下游、西南稻区点片发生,局部地区偏重发生,疫情传入水稻主要制繁种基地并进一步传播扩散风险高,严重威胁水稻生产安全。为做好水稻细菌性条斑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以遏增量、清存量为目标,加强发生区综合治理和水稻生产区预防控制,逐步压缩疫情发生分布范围,力争将发生区危害损失率控制在3%以下;加强水稻主要制繁种基地监测调查和应急处置,力争新发疫情处置率达100%。
二、防控策略
实行“预防为主、全程防控、分区治理”防控策略,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加强省际间工作联动和信息互通,提升疫情处置能力。在疫情发生区推广运用种子播前处理、适期施药预防、科学统防统治、优化栽培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在未发生区重点强化检疫监管和监测调查,防范新疫情传入,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新疫情点。
三、区域重点
根据全国水稻生产布局和当前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发生分布情况,分两个区域,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治理。
(一)水稻制繁种区。包括江苏、福建、江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等省的国家级水稻制繁种基地县(区)。重点要加强亲本种子检疫检查、抽样检测,按规定实施产地检疫,监督指导生产企业在关键时间进行药剂预防,按产地检疫批次加工包装收获种子,对染疫种子进行除害处理。
(二)水稻用种区。包括各水稻生产县(区)。重点要加强调入辖区的水稻种子抽样复检,按规定开展监测调查,适期发布预警预报,制定防控技术方案,指导生产经营者进行药剂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严格检疫监管。在制繁种区,相关植物检疫机构要督促指导生产企业以连片地块为单元逐批申报产地检疫,严格按照《水稻种子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时间、频次和覆盖面开展田间监测调查,发现疑似症状要进行抽样检测,产地检疫合格的逐批核定产量后,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调运种子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发《植物检疫证书》,严禁无证调运和超量调运。在用种区,相关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大辖区内水稻种子检疫检查力度,加大来源于疫情分布区水稻种子的抽样复检比率,经检测带菌的种子除害处理合格后方可使用,防止带病种子下田。
(二)加强监测调查。相关植物检疫机构要采取系统监测和大田普查结合方式开展调查,在水稻拔节期至灌浆期至少进行2—3次,台风过后及降雨较多的时期,要增加调查频次和覆盖范围。疫情发生分布的地区重点监测病害扩散趋势和发生动态;水稻制繁种区及未发生区重点监测是否有疫情发生。各地要严格执行《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及时准确报送疫情信息,严禁谎报、瞒报,避免漏报、迟报,同时,要加强疫情信息分析研判,适时发布预警预报,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科学防控。
(三)推进综合防控。化学防控,播种前,可选用三氯异氰尿酸、噻唑锌进行浸种或拌种;水稻分蘖末期、孕穗末期、齐穗灌浆期,可根据疫情动态和气候条件,选用噻唑锌、噻霉酮、噻菌铜、氯溴异氰尿酸、丙硫唑、络铜·柠铜、四霉素、辛菌胺醋酸盐、三氯异氰尿酸、解淀粉芽孢杆菌LX—11、甲基营养型芽孢杆菌LW—6等药剂喷雾1—3次,水稻制繁种田块以及受到台风侵袭地区的田块可适当增加用药次数,注意药剂间轮换使用。农业防控,发生疫情的田块要及时清理、集中销毁植株,下一年度不得作为制繁种田,如用作生产田,应鼓励采用直播方式,减少机械伤口,并加强水肥管理,适时晒田,清除田间秸秆及杂草,降低病菌侵染风险。
(四)开展除害处理。对染疫种子或传播病害风险高的种子,相关植物检疫机构要监督指导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方可调运使用。除害处理程序包括:使用三氯异氰尿酸、噻唑锌等药剂进行浸种、拌种或包衣处理;处理后的种子依据《GB 15569—200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参考《SN/T 2122—2015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方法》进行抽样;抽样样品采用PMA—PCR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视为除害处理合格。
玉米褪绿斑驳病毒病防控方案
玉米褪绿斑驳病毒国际公认的重要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与甘蔗花叶病毒、玉米矮花叶病毒或小麦线条花叶病毒复合侵染后,可导致玉米致死性坏死病,导致玉米产量下降,品质降低,一般造成10%—30%产量损失,在非洲部分地区造成绝收。该病毒可随种子传播,可通过汁液接触和土壤传播,叶甲科及蓟马属部分昆虫也是其田间传播媒介。2020年,农业农村部将玉米褪绿斑驳病毒列入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对全国玉米生产安全具有严重威胁。为做好玉米褪绿斑驳病毒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以管控源头、动态清零为目标。加强监测调查,发现一点、清除一点,力争疫情处置率100%。强化玉米制繁种基地检疫监管,提升调运检疫复检抽查力度,切实保障制种基地生产安全和玉米用种安全。
二、防控策略
实行强化种子检疫,坚决清除疫点的防控策略。建立“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加强省区间协同联动和信息互通,强化玉米种子生产管理、调运检疫。加大监测调查和防控处置力度,及时扑灭零星疫情点。
三、区域重点
根据全国玉米生产布局和当前玉米褪绿斑驳病毒分布情况,分两个区域,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治理。
(一)玉米制繁种区及国外引进玉米种子集中种植区。包括甘肃、新疆、四川、海南等省(区)的国家级玉米制繁种基地县(区)和黑龙江、山东、广东等省国外引进玉米种子集中种植区。重点要加强亲本种子检疫监管和抽样检测,加大田间调查频次和覆盖度,防控田间传病媒介,按规定实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
(二)玉米用种区。包括所有玉米产区。重点是加强玉米种子检疫检查,加强田间监测调查和防控处置,及时发现、集中销毁染病植株。
四、防控措施
(一)严格检疫监管。在制繁种基地,相关植物检疫机构要严格按照《玉米种子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时间、频次和覆盖面开展田间监测调查,发现疑似症状要进行抽样检测,确定染疫的植株要及时进行全面销毁;在国外引进玉米种子种植区,相关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种植期间监测调查,发现疫情的,要及时报告引种检疫审批机构,以便采取暂停审批、加强口岸检测等措施。在用种区,相关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大辖区内玉米种子检疫检查力度,杜绝带病种子下田。
(二)加强监测预警。各玉米产区科学设置疫情监测点,玉米制繁种区及国外引进玉米种子集中种植区要加密布设。在玉米苗期、抽穗拔节期、成熟期等病害显症期踏查2-3次,加大快速检测试剂盒和试纸条的研发及应用推广力度,提升末端发现能力和监测水平。各地要严格执行《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及时准确报送疫情信息,严禁谎报、瞒报,避免漏报、迟报。
(三)推进综合防控。农业防控,强化田间管理,及时清除杂草,减少田间传播媒介基数,加快筛选培育抗病品种。物理防控,选用适宜的灯诱、性诱产品诱杀田间传播媒介,切断传播途径。化学防控,在叶甲、蓟马等传病媒介基数大的田块,选用吡虫啉、金龟子绿僵菌等药剂开展统防统治,组织开展病害防控药剂研究试验。
马铃薯金线虫防控方案
马铃薯金线虫是危害极大的国际公认重要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一般造成减产20%,严重时甚至导致绝收。该线虫主要随调运的马铃薯种薯、块茎远距离传播,农事操作的人员、机具和交通工具也可携带混有孢囊的土壤造成疫情扩散。2020年,农业农村部将马铃薯金线虫列入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目前该线虫已在贵州、云南和四川等省的部分县(区)发生,对当地马铃薯产业发展造成影响,并对全国马铃薯生产安全具有严重威胁。为做好马铃薯金线虫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以防扩散、争铲除为目标,加大发生区检疫控制和轮作倒茬力度,持续压减发生范围、降低危害程度,力争现有发生面积减少20%,发病田块危害损失控制在1%以内;加强监测调查,及时发现扑灭新发疫情点,力争疫情处置率达100%。
二、防控策略
实行强化种薯监管,分区分类治理的防控策略。建立“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互通,强化马铃薯种薯生产管理、调运检疫。加强马铃薯金线虫发生危害规律、传播扩散机理等基础性研究,以及田间防控、除害处置等应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为阻断疫情传播、扑灭已有疫情提供支撑。
三、区域重点
根据全国马铃薯生产布局和当前马铃薯金线虫分布情况,分为发生区和未发生区,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治理。
(一)发生区。包括贵州、云南和四川等省的部分发生县(区)。重点要严格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等监管措施,准确查清疫情发生分布范围,掌握疫情动态,采取轮作倒茬、土壤消毒等措施,压低马铃薯金线虫种群密度,推广运用抗病品种,加强防控药剂筛选,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二)未发生区。包括现有发生区以外的其他马铃薯产区。重点要强化来自高风险区种薯的复检抽查力度,科学布设监测网点,规范开展监测调查,适期发布预警预报,制定防控技术方案,指导生产经营者进行疫情应急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强化检疫监管。发生区植物检疫机构要指导马铃薯种薯生产企业选择适宜的生产基地,禁止在发生疫情的田块生产种薯;要提高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抽样检测比例,禁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种薯调运。未发生区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调入辖区的马铃薯种薯检疫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检,发现疫情的不得作为种用。
(二)加强监测调查。各马铃薯生产区植物检疫机构要在主要种植区、交通干道沿线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设立监测点,种薯生产基地要加密布设。发生区要在马铃薯盛花期、薯块膨大期和收获前期各开展1次监测调查,未发生区要在生长中后期进行1次全面踏查,必要时采集土壤样品进行监测,准确监测疫情发生动态。各地要严格执行《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及时准确报送疫情信息,严禁谎报、瞒报,避免漏报、迟报。
(三)推进综合防控。农业防控,在发生疫情的县(区)筛选推广抗病品种;发生疫情的田块可种植豆科植物、适时翻压入土,或增加有机肥用量、深翻晒土,降低土壤中线虫数量。相关田块可选择玉米、白菜、甘蓝等作物轮作,3年内不得种植马铃薯、番茄等作物。物理防控,发生疫情的小面积田块可覆盖塑料薄膜,提高土壤温度,杀灭土壤中的线虫。化学防控,组织筛选试验示范土壤处理、灌根或生长期喷雾的新型药剂,对较重的地块,根据试验结果,指导农户选用适宜药剂进行应急防控。
大豆疫病防控技术方案
大豆疫霉病菌是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是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该病菌主要通过土壤、病残体及种子表皮内的卵孢子进行传播,在大豆的整个生育期均可侵染并造成危害,在感病品种上可造成产量损失25%—50%,个别高感品种可达100%。当前,大豆疫病已在黑龙江、内蒙古、安徽、河南等省(区)发生分布,随着大豆种植面积扩大,疫情进一步扩散危害风险较高,对大豆生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做好大豆疫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以控传播、减损失为目标,加强发生区检疫监管和综合治理,防范疫情大范围传播,力争将发病田块危害损失控制在3%以内;加强未发生区疫情监测调查,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新发疫点,力争疫情处置率达100%。
二、防控策略
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综合防控”的防控策略,建立“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加强省际间工作联动和信息互通,加强植保植检与种业管理、农机农艺等部门协同,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运用力度,集成适宜于不同区域、不同生产模式的综合防控技术。
三、区域重点
根据全国大豆产业发展布局和大豆疫病发生分布情况,分为发生区和未发生区,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治理。
(一)发生区。包括黑龙江北部、东南部,以及内蒙古、安徽、河南的疫情发生县(区)。相关植物检疫机构要严格调运检疫检查,准确查清疫情发生分布范围,掌握疫情动态,对发生范围小的零星疫点,推进轮作休耕,发生范围较大的地区,指导农户起垄种植、选用抗病品种,组织开展药剂筛选试验示范。
(二)未发生区。包括现有发生区以外的其他大豆产区。相关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调入辖区的大豆种子抽样复检,积极开展监测调查,适时发布预警预报,指导生产经营者发现疫情及时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强化检疫监管。发生区植物检疫机构要严格按照《大豆种子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时间、频次和覆盖面开展田间监测调查,从大豆种子生产基地调运种子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发《植物检疫证书》,严禁无证调运。未发生区植物检疫机构要重点加强来自发生区的大豆种子复检,发现疫情的不得作为种用。
(二)加强监测调查。各大豆生产区植物检疫机构要按照本地区大豆生产布局,优化调整疫情监测点,在大豆的苗期、成株期、结荚期各监测调查1次,大豆种子生产繁育田块要适当增加调查次数,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在播种前进行土壤检测。各地要严格执行《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及时准确报送疫情信息,严禁谎报、瞒报,避免漏报、迟报,同时,要加强疫情信息分析研判,适时发布预警预报,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科学防控。
(三)推进综合防控。农业防控,上一年度发生严重的地块要与玉米和小麦等非寄主作物进行3年以上轮作;监测调查发现的零星病株要及时拔除、集中清理;指导农户选用高产抗病品种;做好深松整地或耕翻整地,增加中耕次数,加强水、肥管理,避免在低洼、排水不良或粘土地块种植,雨后及时排除积水。化学防控,组织筛选试验示范用于拌种、包衣或生长期喷雾的新型药剂,对较重的地块,根据试验结果,指导农户选用适宜药剂进行应急防控,减轻危害损失。
(来源:全国农技推广网)